哪里需要什么阵型,直接上不就可以解决一切了。
一个不行就两个,两个不行就三个。
数量到达几百之时,汉人们就会害怕的。
乌桓族的勇士们都是这么想的,但他们的大王蹋顿却不能这么想。
凡事要动动脑子。
蹋顿能当上乌桓族的大王之位,自然有其过人之处。
但过人之处也是有限的,仅仅比普通的乌桓族勇士强一些罢了。
乌桓族勇士的勇猛,蹋顿是知道的。
和汉人骑兵一对一,乃至二对三的情况下,乌桓族勇士的胜算是非常大的。
但论战术对战,排兵布阵,乌桓族的勇士们就差了一些。
一万对一万,就会处于劣势;两万对两万,基本上就没什么胜算;三万对三万,乌桓族全军覆没的可能性非常大。
故而蹋顿自己以为:“汉人骑兵的厉害之处就是将领的排兵布阵,只要斩杀了将领,汉人骑兵不足为惧,只能任自己族中的勇士们宰割。”
待乌桓族的士兵冲锋之后,自以为是的蹋顿对着身边的三名虎背熊腰的将领说道:“突又突,乌珠,协力郎,你们三人是我乌桓族中最勇猛的勇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