爹吓呆了。他站在那儿,抖得跟一袋子棉花壳儿似的:“老爷,我的亨利呃,他不……”
“我们没时间检查你是不是个神经病,先生!”老家伙厉声说,把爹那后半截话堵了回去,他手里还握着那枪站在屋子中央。“我们得走了。你们这几位朋友有种,我得把你们连同那亨丽埃塔送到安全的地方去。”嗨,叫我说什么好呢!我大名可是唤作亨利·沙克尔福德的呀。可那老家伙听我爹说了个“我的亨利呃,他可……”就以为我唤作“亨丽埃塔”,那老家伙的脑袋瓜子只是这么一根筋,说什么就是什么。他才懒得管到底当不当得真呢。就算当不得真,他也给它硬生生拗成真。他真算得上是白人中的一条男子汉。
“可我那儿子……”
“有点儿胆子吧。”他对我爹说,“那林子里还有只老公羊等着抓呢。《乔尔书》头一章第四段儿说得好:‘棉花地里虫一走,早有蝗虫扑上来。待到蝗虫飞走时,早有尺蠖上来啃。尺蠖啃光田里棉,还有那毛虫等在后。’”
“这话说的是个啥意思?”
“你只管待在这儿,总有条路给你讨生活。”
“可我那儿子可不是黑……”
“嘘!”老家伙说,“没时间磨牙。日后给这闺女讲《圣经》的时候再细说。”
说着,他便拽起我的手——那支夏普斯枪还上着膛呢——往后门退走。我听见顺着后巷马蹄儿声音嘚嘚直响。他来到门口时,暂时放开我的手去推门,这时我爹冲他扑了过去。